2006年12月11日 星期一

三種「自囚」

三種「自囚」 ( 12/11/06)

呂東熹

施明德5日晚間開始「自囚」,說是要藉「自囚」守望反貪倒扁的「火種」,這讓我想起另二件「自囚」的例案。

一九五○年施儒珍「自囚」不入國民黨牢房

施儒珍,1916年出生,新竹香山人,新竹公學校畢業後,考入宜蘭農業學校讀書;二二八事件後,被控 以「匪諜」案而開始逃亡。1950年開始逃亡了兩年多,最後躲到家裡柴房,牆壁內多砌出大約二尺寬,一個人肩膀寬,正好可以躺下,洞口只留兩尺高以便出 入,外頭則堆放一些乾柴。施儒珍白天躲在洞內,晚上出來活動;21年的「逃亡」,其中18年在自家柴房牆壁內渡過,1970年過世,享年55歲。


施儒珍在家自囚期間,弟弟施儒昌被憲兵隊、警備總部抓去審問並關了三天,曾經兩次想要自殺;父親則雙手被綑綁吊,審問、刑求三天,不給飯吃,最後透過關係才獲交保,卻因此恐懼纏身,精神瀕臨崩潰,交保第三天,就失神摔下火車,失血過多身亡。


父親過世後,母親也因情治人員時常來家搜查,不堪長期恐懼,無法入睡,精神不支,腦充血而致全身癱瘓,無法動彈、說話。三年後(1962年8月),治療無效過世。


鄭南榕,黨外雜誌《自由時代》創辦人,1988年12月10日《自由時代》週刊第254期刊登旅日學者許世楷的《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被國民黨政府控以「叛亂罪嫌」。鄭南榕拒絕出庭應訊,並拋出一句話:「他們別想拘提到我的人,他們只能提到我的屍體!」

1989年鄭南榕為言論自由自焚拒捕

1989年1月26日,鄭南榕開始「自囚」於雜誌社內,雜誌則照常出刊。自囚第71天的4月7日上午,台北市警局重兵包圍雜誌社,破門而入之際,鄭南榕以事先準備好的汽油,在雜誌社內引火自焚,震驚海內外!


從1950年、1989年至2006年,這三個不同世代的「自囚」事件,也同時呈現三個不同「自囚」人物的生命價值。


施儒珍,堅持信仰,絕不自首,且有隨時死亡的「自囚」決心。自囚期間他叫弟弟替他準備一支小刀放在裡面,萬一被查到,他就要在裡面自殺;他說國民黨 是非法政權,他沒做什麼壞事,沒有必要自首。施儒珍的「自囚」,以及一家人的悲慘命運,則烙印著蔣家政權的威權統治與人民堅持信仰、不屈不撓的精神。


「自焚」的鄭南榕,則以生命寫下台灣民主運動史上最悲壯的一頁,他堅持百分之百「新聞自由」的決心,也同時記錄著國民黨以暴力鎮壓台灣人民爭民主、自由、人權的醜惡面目,其對抗的是體制的暴力,堅持的是信仰的自由。

自囚還是自我逃避?

回過來看施明德的自囚。施明德說,這是一場「暫時告別的記者會」,也的確是,因為他不但從下週起,每個星期五的下午四點到五點半會安排外界會客,其 妻小也可以利用每個星期日的上午十點到中午時刻,全家聚在一起吃個中飯。而且,施明德「自囚」還不忘外頭的選舉,自囚當天就號召臺北、高雄兩市的選民,在 12月9日將選票投給泛藍陣營,說是要給貪腐的民進黨當局一個教訓。看來,口口聲聲反貪沒有雙重標準的施明德,這回是刻意忽視貪腐更甚於民進黨的國民黨!


走過大風大浪的施明德,坐牢也過久的。這回「敲鑼打鼓」式的自囚,似乎想掩飾紅衫軍退潮後的無奈,浪漫的施明德想再以「自囚」來彰顯自己,比起鄭南榕及他的同宗前輩施儒珍,只有突兀兩字可形容。


我在此提及施儒珍與鄭南榕,倒不是要施明德「有樣學樣」,因為台灣己經是個民主的國家了,「自囚」沒必要。倒是想提醒施明德,在有生之年,何不將時間留給家人,扮演起昔日自己一直未扮演好的「丈夫」與「父親」角色吧!


資料來源:FORMOSA共和國通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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