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9月30日 星期一

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礎 ( 9/30/85)

每次選舉之前,國民黨習慣性地一定要製造一些「叛亂犯」。他們不敢不辦選舉,只好使用這種威嚇的手段來嚴厲控制選舉。

「李亞頻案」就是年底選舉前的「叛亂樣板」。

但是,美國國務院在對「李亞頻案」的聲明中指出:李亞頻在美國辦報紙受到美國憲法充分保障其言論、出版及傳播的自由。因為言論、出版與傳播自由是民主政治不可缺少的基礎。
我們也要指出:「中華民國憲法」也有相似的規定,保障言論、出版及傳播的自由。
蔣介石及國民黨訂下一部民主自由的「憲法」,卻一直維持一個獨裁專制的政權,剝奪人民憲法上規定賦予的言論自由。

不論「國際日報」的言論如何、立場怎樣,在「保障言論自由,實現民主政治」的目標之下,我們認為應該立即釋放李亞頻。

不論李亞頻的國際日報言論「媚匪」,或是她在國內流傳該報作「有利於叛徒之宣傳」,都不構成逮捕她的理由。她的言論與傳播自由,自有「中華民國憲法」來保障。

逮捕她只是證明國民黨一貫的「戒嚴作風」,只是證明蔣經國延續其父蔣介石的作風-毀棄憲法堅持戒嚴而已。而我們極力反對這種「戒嚴作風」。

同時,在選舉之前,蔣經國主持之下的國家安全會議,不但決定逮捕李亞頻,也決定將以「速審速決」的手段來處理「雷聲案」與「蓬萊島案」。一方面阻止雷渝齊、陳水扁與黃天福等人參予選舉,另一方嚇阻黨外雜誌。

這兩起禁制言論自由、斷喪民主政治的事件,和逮捕李亞頻,本質上都是相同的。都只證明國民黨在實質上棄民主如廁紙,毀損人民的言論以自由已到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

蔣經國近日大言不慚地以「中華民國憲法的保護者」自居。那麼,憲法給予我們人民的「言論自由」他又保護了多少?

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礎,國民黨如不能保障言論自由,正好證明他們是「棄民主如廁紙」!

資料來源:自由時代週刊第89期198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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