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9日 星期三

焚而不燬 台灣建國烈士鄭南榕自焚事件始末

焚而不燬 台灣建國烈士鄭南榕自焚事件始末 ( 11/29/06)


Enrico


葉菊蘭 的先生鄭南榕自焚事件的始末


焚而不燬台灣魂—鄭南榕


他出生在二二八那一年,


生日裡烙著劫日的印記。


他成長在肅殺的威權年代,



但年輕的生命有著昂然的身姿。


他許諾自己成為一個行動的思想家,


一個外省囝仔快意地行走在荊棘之地,


當他點燃自己的生命,


劫難的印記終於要化成灰燼,


火光熊熊,



整片土地都因之映照著光明。


——胡慧玲



鄭南榕曾在筆記本上寫著:「當哲學家被處死之時,山河都將流淚」,這彷彿預示了身後的景象,1989年4月7日這把火,燒出了台灣近世紀來前所未有的局面,譜下了波瀾壯闊的史詩。


鄭南榕1947年9月12日出生於台北市,父親來自中國福州,母親係基隆人,是所謂的「外省人第二代」,於宜蘭初中、建國中學畢業後,先後就學於成功大學工學院、輔仁大學哲學系、台大哲學系,因拒修國父思想課程,也放棄了台大畢業証書。

1972年10月退伍,進入商場,但他一心一意想辦雜誌,1984年3 月,創辦了《自由時代週刊》,標榜「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在那戒嚴時期,出版法箝制著台人的出版言論,於是鄭南榕登記了十八張雜誌執照,做為被國民 黨查禁、停刊時的「備胎」。自由時代系列週刊堅持了五年八個月,共出版三百零二期,直到他死後半年才結束。



在言論封閉的1980年代裡,《自由時代系列週刊》結合著反對運動以密集攻勢突破官方四大禁忌:蔣家神話、軍方弊端、228、台灣獨立,因而創下被查禁和停刊數最多的記錄。



1986 年,他鼓吹黨外組黨,率先加入在美國成立的台灣民主黨,成為島內第一號黨員;隨後發起「519 綠色行動」,抗議長達三十九年的戒嚴統治,228事件四十周年前夕,他邀集陳永興、李勝雄等人,於2月4日發起「228和平日促進會」,在全台各地遊行演 講,要求查明真相,平反冤屈與族群和解。


1987年9 月起,他策劃「蔡許台獨案聲援活動」,繼之推動「新國家運動」,全台行軍四十天。1988年7 月,他取得海外獨立運動者許世楷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隨即在雜誌第254 期刊登全文,1989年1 月21日即遭到台灣高檢處以涉嫌叛亂偵辦,27日,他公開宣稱:「國民黨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不能抓到我的人。」鄭南榕在自囚的第七十一天的4月7日上午, 台北市警局重兵包圍雜誌社,破門而入之際,鄭南榕為了抗議引火自焚。


1989年5 月19日,這個鄭南榕所發動的第一個政治運動的紀念日,四、五萬人冒著微雨,參加出殯式。綿延數公里的行列,從中山南路右轉凱達格蘭大道時,當天,草根工作者詹益樺,也追隨鄭南榕自焚於鐵絲網上。



「鄭南榕紀念館」在他殉道十週年時於雜誌社原址正式啟用,長年展示鄭氏隨身物品、手稿、照片,及自由時代雜誌社出版品;「鄭南榕紀念墓園」也在他殉道十三 週年時落成(北縣金山鄉西湖村西勢湖18號),有鄭南榕頭像、自由之翼雕像以及焚而不毀的墓座,形構永恆的紀念,彰顯台灣民主運動的形跡。



地址:鄭南榕基金會:台北市民權東路3段106巷3弄11號3樓

電話:02-25468766

傳真:02-27160758


E-MAIL:dengnylon@yahoo.com.tw

參考資料:台灣人權資訊網http://www.2003hr.net/point_3_12.htm

參考資料 台灣人權資訊網http://www.2003hr.net/


憶起407的鄭南榕


Feidy




對於這個日子,不知您有什麼感想?我知道,一些朋友都選擇在這一天禁食一天。鄭南榕這個人在那個肅殺的年代、在許多人的記憶裡格外有意義。台灣的年輕人應該要多認識鄭南榕,以及他的死。


十九年前,19881116日起,鄭南榕與「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會長黃華,推動「新國家運動」四十天的全島行軍,我和桃園觀音的同鄉江瑞添負責整個文宣活動設計,我們將「台灣新國家改造運動」稱為是一場苦行憎活動,黃華擔任總指揮,楊金海擔任副總指揮,鄭南榕擔任總聯絡,鄭南榕也藉著《自由時代》雜誌,把獨立建國的理念宣揚出去。此外,推動「全島行軍」的計畫需要不少經費,鄭南榕義不容辭傾囊相助,慷慨大方地贊助報紙廣告及活動經費,這是我第一次和鄭南榕共識經驗。


1989年4月7日,《自由時代》雜誌創辦人鄭南榕,只因為刊登旅日學者許世楷的〈台灣新憲法草案〉,而被國民黨政府當局控以「叛亂罪嫌」。他公開宣稱:「國民黨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不能抓到我的人。」



1989年1月26日起開始自囚於雜誌社總編輯室內,他在總編輯室桌下擺了三桶汽油,用膠帶黏著一只綠色的打火機,並在雜誌社內外構築防禦工事。鄭南榕自囚的第71天,上午八點多,國民黨重兵包圍位於台北市民權東路雜誌社,由台北市中山分局刑事隊長侯友宜率領霹靂小組幹員將一樓大門踹開,要破門而入之際,鄭南榕轉身走進總編輯室,反鎖房門,鄭南榕以他準備好的汽油,在雜誌社內引火自焚,鄭南榕為了言論自由的理想而死,震驚海內外。


鄭南榕自焚消息傳出後,我們趕到「自由時代」雜誌社樓下,警方派霹靂小組在樓下大門封鎖現場,等待檢察官前來驗屍,警方派來巡邏車載走八個雜誌社內劫後餘生者。民進黨創黨主席江鵬堅、李勝雄律師、黃爾璇秘書長、周清玉國代、顏錦福市議員等人率先趕到雜誌社樓下現場瞭解狀況,警方最後同意由民進黨推派一位代表及一位記者上樓檢視現場,以向關心群眾報告雜誌社內現場的狀況。



當時的民進黨創黨主席江鵬堅律師,看見我身上背著二台單眼相機,向警方交涉,我以民進黨中央黨部《民進報》編輯記者身分,我與江鵬堅律師在當天12點半獲准進入自由時代總編輯室現場拍照的人,我們穿過霹靂小組進入被燒焦後的雜誌社,要進入雜誌社內時,與我們打照面的就是市刑大侯友宜隊長(現任的警政署長),侯友宜1989年負責圍捕鄭南榕1992年,台北健康幼稚園娃娃車一場大火,奪走侯友宜的愛子侯乃維



江鵬堅律師要我逐一的將現場用影像紀錄下來,從被燒焦的鐵門、打字機與淋亂的辦公桌擺設,後陽台的碎玻璃與血跡,我用黑白底片與幻燈片很完整紀錄,最後我們才到總編輯辦公室,市刑大的蒐證小組也在現場。我與江鵬堅律師只見火後依然不屈不撓的遺體,我們都當場不禁凚然淚下,邊拍邊掉眼淚,這也是我一生中拍過最難忘懷的影像。


4月7日,鄭南榕他的崇高理想──台灣獨立建國與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鄭南榕採取最悲壯的方式,抗拒國民黨非法逮捕而壯烈犧牲。鄭南榕為台灣而死,台灣人請不要忘記這一天。鄭南榕為台灣民主自由的犧牲,鄭南榕基金會將「自由時代」雜誌社,鄭南榕自焚的歷史現場完整保存,成立鄭南榕紀念會館,並開放供憑弔追思。


每年的4月7日,我都會認為這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日子,一定都會義務擔任鄭南榕基金會的義工,到台北縣金寶山墓園負責拍照紀錄,繞行自由之翼,獻上玫瑰花向他致敬。




台灣建國烈士!在18年的今天為了對抗威權國民黨時代及肅殺年代,他卻選擇了自焚結束生命!



只留了一句話:『抓得到我的屍體,卻抓不到我的人


話一說完!轟的整間辦公室都是火!



上午10點多我們趕到「自由時代」雜誌社樓下,警方派霹靂小組在樓下大門封鎖現場。





《自由時代》雜誌總編輯室被燒毀的外牆



我與江鵬堅律師在當天12點半獲准進入自由時代總編輯室現場拍照,當時編輯部的時鐘指向12點45分!


這是後陽台的窗戶被打破,上面血跡斑斑。



當時自由時代編輯部地下整個積水。


到總編輯鄭南榕辦公室,市刑大的蒐證小組有三個人也在現場,江鵬堅律師要我從另一個房間拍下他們的身影,當時一位警方人員腳正踏上鄭南榕的辦公桌上



只見火焰後依然不屈不撓的遺體,我是邊拍邊掉眼淚,這也是我一生中拍過最難忘懷的影像。



鄭南榕基金會將「自由時代」雜誌社,鄭南榕自焚的歷史現場完整保存。




http://www.wretch.cc/blog/feidy&article_id=6715652





「爸爸像太陽一樣,


如果太陽不見了,


我會哭,我會叫,


但還是叫不回太陽」--〈爸爸〉






這是台灣民主烈士鄭南榕先生的女兒鄭竹梅所寫的詩。


那一年,西元198947日,鄭南榕先生為了捍衛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在他的雜誌社辦公室內,引火自焚。


誠如他在自焚前所公開宣稱的:「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127日)



就這樣,一把烈焰,吞噬了他的軀體; 而一縷高貴的情操,卻自火焰中緩緩升起……


竹梅寫這首詩時年僅九歲,而詩中的主角,她的爸爸,正值壯年,年僅42歲,因此,這首詩每次讀來都格外地教人不忍,我們不禁要問:是什麼力量硬生生地奪走了小女孩身邊的「太陽」?又是什麼因素使得這顆熱力四射的太陽冷不防地隕落了?


時隔19年後的今日,想來仍教人不勝唏噓……








游錫堃:列鄭南榕自焚日為言論自由日


2007/04/03


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積極推動「去中正化」,明天將在民進黨中常會提案建請行政院檢討國定假日,廢除原定為國定假日的前總統蔣介石生日和忌日,另將「自由時代週刊」創辦人鄭南榕自焚日,定為言論自由日。


此外,游錫堃也主張,國家紀念體系包括場所、活動、勳獎,例如中正勳章、中正盃等,政院也應一併檢討,予以廢除。


投入民進黨總統黨內初選的游錫堃和代理黨主席蔡同榮明天將提案表示,目前蔣介石生日、忌日都是國定紀念日,無異是用國家資源,宣揚獨裁價值,民主時代不應繼續維持,應檢討廢除。


提案並指出,鄭南榕為堅持百分之一百的言論自由,抗拒強權壓迫,立下堅持民主典範,不僅是為個人,更是為了護衛人民的基本人權為犧牲,建請行政院將四月七日鄭南榕自焚日,定為言論自由日,以彰顯追求人權的價值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日自由時代週刊刊登「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隔年一月二十一日鄭南榕收到「涉嫌叛亂」傳票,鄭南榕誓言「國民黨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不能抓到我的人」,一月二十六日後開始自囚於雜誌社內,四月七日自焚於雜誌社內。


(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三日電)


〔資料來源: 中央社



資料來源:Enrico的部落格| 引用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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